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第十八条有效违反本规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