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0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