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五章 灾害应急第三十五条已修改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出现气象灾害的,应当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一)已出现干旱,预计旱情将会加重的;(二)可能出现严重冰雹天气的;(三)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或者长期处于高火险时段的;(四)出现突发性公共污染事件的;(五)其他需要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情形。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0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