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本市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逐步实现重大监测信息和污染防治技术共享,协商解决跨界大气污染纠纷,做好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减少灰霾天气。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