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工会条例/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二条有效工会可以建立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或者设立劳动法律监督员,对企业的劳动保障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