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工会条例/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有效工会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工作)关系变动,凭会员证接转。街道和社区的基层工会应当接转失业和退休人员的会籍关系,组织他们参加工会活动。流动从业的会员,在本市单位工作时间超过三个月的,由其实际工作单位工会接收和管理其临时会员关系。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