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七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九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国有资产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存量资产和绩效评价结果。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公开其使用管理的国有资产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行为向有关部门进行检举和控告。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