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森林保护条例第六条已废止有林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护林员,由自治县或乡(镇)人民政府委任,自治县人民政府颁发《护林员证书》。地方法规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