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森林保护条例第四条已废止自治县林业局主管全县林业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设林业工作站,负责本乡(镇)的林业工作。地方法规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