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五章 金融财税创新第三十四条有效自贸试验区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支持在区内建立金融交易和服务平台,提供登记、托管、交易和清算等服务。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