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三章 投资开放第二十条有效自贸试验区鼓励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投资,对一般境外投资项目和设立企业实行备案制。支持企业扩大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投资,在产业合作、基地建设、融资保障、外汇管理等方面创新机制,完善境外投资合作的管理和服务,建立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