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保护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3年8月20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