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重点建设项目稽察条例第三条有效本省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实行稽察特派员制度。省人民政府设立重点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以下简称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组织稽察特派员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