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第八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把民兵、预备役人员的政治教育纳入全民国防教育计划,保证人员、时间、内容的落实。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