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第八条有效本市建立对民办学校的奖励制度,对捐资举办民办学校表现突出或者为发展本市民办教育事业做出其他突出贡献的组织或者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