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擅自改动燃气设施或者不按照燃气设施改动许可的要求实施作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l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