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已修改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供应和使用,燃气设施的建设以及其他相关管理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