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第三章 健身活动第二十条已废止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体育工作人员,在区、县体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根据本地区的特点,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因地制宜地组织推广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