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行政服务条例/第四章 考核与监督第二十五条有效对在行政服务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服务管理机构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