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十二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保障适龄女童接受义务教育,并将适龄女童的入学率、辍学率、毕业率作为政府普及义务教育工作的年度考核指标。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