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修改

列入国家级和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保种场、保护区、基因库,应当保存畜禽优良基因,依法利用畜禽遗传资源,不得擅自处理受保护的畜禽遗传资源。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