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畜牧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已修改负有畜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2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