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建设区域性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加强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

省人民政府应当将畜禽标准化养殖设备、饲草料加工设备、无害化处理设备、废弃物处理设备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目录。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