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畜牧条例/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二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贷款贴息、保险补贴等措施,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畜牧业的金融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畜牧业,建立畜牧业多元化融资渠道,鼓励畜禽养殖者参加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降低养殖业风险。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2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