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农垦国有农场条例/第三章 农场的经营管理第二十条已废止农场应当积极创造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海南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或者《海南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的有关规定,逐步进行公司制改造。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