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农垦国有农场条例/第二章 农场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九条已废止农场职工因工作需要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往城镇的,有关部门对该职工及符合条件随迁的家属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