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第四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第三十条有效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设立专门服务场所,公布用工备案和失业登记服务流程。用工备案和失业登记程序、登记证样式及管理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