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登记失业人员、未安排工作的城镇复员退伍军人、农村劳动者创业的,可以通过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