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第三章 扶持创业第二十条有效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创业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经认定的职业培训机构对有创业意愿的本市劳动者开展创业能力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