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地方病防治条例/第二章 预防和控制第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展地方病科学防治的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对重点人群普及地方病防治知识。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