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四条已废止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由建设、行政监察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作出。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3月1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