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六条有效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准在自治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探矿权、采矿权或办理探矿权延续、变更、转让时,应当符合自治县矿产资源规划,并征求自治县人民政府的意见,充分考虑和照顾自治县的利益,方可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