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冰葡萄酒管理条例第十条已修改冰葡萄酒酿造企业生产的冰葡萄酒与本企业收购的冰葡萄数量和质量应当相匹配,生产的冰葡萄酒应当标注产品识别编码,并注明原料产地。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