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废止

鼓励大中专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充分利用各自优势,以股份制或者会员制等方式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研究开发机构,转化高新技术成果。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