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已废止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用高新技术推进能源、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信息产业,促进公共安全、金融业、旅游业和商业系统的信息化,推进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自动化。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