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二章 科学技术进步及其产业化第十二条已废止加强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农业技术培训、农业科学技术知识普及工作,发展各种农民专业技术研究会和农村社会化科技服务组织。鼓励企业、农户、科研机构或者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联合经营,转化农业科技成果,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