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第三章 技术市场服务第十八条已修改本市设立技术产权交易机构,依法开展技术成果入股、高新技术企业产权转让、高新技术企业的增资扩股以及含有技术参与的并购业务,促进技术成果与资本的结合。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