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障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科学文化知识的需求,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