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行政执法部门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检查,必须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并制定年度检查计划。行政执法部门因接到投诉、举报等依法对高新技术企业实施的检查,应当经本部门行政负责人批准。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