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保护工作,支持和资助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发明专利、国际专利以及参与国家和国际标准的制定。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