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新技术发展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高新技术自主创新产品由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依程序进行认定,并向社会公告。省人民政府财政行政部门应当将认定的高新技术自主创新产品,列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时,给予自主创新产品优先待遇。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