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旅游景区条例/第三章 经营与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在旅游景区内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单位及个人,应当依法登记,按照核定的营业地点、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