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办法/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的报批和公布第四十九条有效地方性法规经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并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报刊上全文刊登。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文被修改或者废止的,必须公布新的地方性法规文本。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