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办法/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的报批和公布第四十八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地方必法规,由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的说明,一并报送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