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专利管理条例第八条已修改企业事业单位在研究开发、技术改造和技术进出口工作中,应当进行专利信息跟踪,建立与专利有关的研究开发工作档案,对适合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依法及时申请专利。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