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专利管理条例第二条已修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管理、专利实施与许可、专利信息传播利用、专利服务机构管理、专利行政保护及其他与专利管理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