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四章 社会优待第三十二条有效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免费优先进入政府投资的旅游景区、公园、动物园、植物园、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场所,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以有1名陪护人员免费进入。鼓励非政府投资的相关场所对老年人实行免费。鼓励旅游景区内实行收费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对老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