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科技创新促进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科技创新。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