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工作规定第一条有效为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权利,保护来信来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活动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