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三十四条有效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向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